(一)工程造價指標及其分類
工程造價指標是指建設工程整體或局部在某一時間、地域一定計量單位的造價水平或工料機消耗量的數值。建設工程造價指標可以按照不同的分類標準進行分類。
(1)按照工程構成的不同,建設工程造價指標可分為建設投資指標和單項、單位工程造價指標。其中單項工程造價指標又可以按照專業類型分為房屋建築與裝飾工程、仿古建築工程、通用安裝工程、市政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礦山工程、構築物工程、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和爆破工程等。
(2)按照用途的不同,建設工程造價指標可以分為工程經濟指標、工程量指標、工料價格指標及消耗量指標。
(二)工程造價指標的測算
1.工程造價指標測算時應注意的問題
(1)數據的真實性。用於測算指標的數據無論是整體數據還是局部數據必須都是采集實際的工程數據。實際工程數據是指完成工程造價計價成果的實際工程計價數據,包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製價、合同價、竣工結算價。
(2)符合時間要求。建設工程造價指標的時間應符合下列規定:
1)投資估算、設計概算、招標控製價應采用成果文件編製完成日期;
2)合同價應采用工程開工日期;
3)結算價應采用工程竣工日期。
(3)根據工程特征進行測算。建設工程造價指標應區分地區、工程類型、造價類型、時間進行測算。
2.工程造價指標的測算方法
(1)數據統計法。當建設工程造價數據的樣本數量達到數據采集至少樣本數量時使用。
(2)典型工程法。建設工程造價數據樣本數量達不到至少樣本數量要求時,建設工程造價指標應采用典型工程法測算。
典型工程造價數據也宜采用樣本數據,並且要求典型工程的特征必須與指標描述保持一致。在計算時,應將典型工程各構成數據,包括構成的人工、材料、機具等分部分項費用以及措施費、規費、增值稅數據調整至相應平均水平,然後再計算各類工程造價指標。
(3)匯總計算法。當需要采用下一層級造價指標匯總計算上一層級造價指標時,應采用匯總計算法。
匯總計算法計算工程造價指標時,應采用加權平均計算法,權重為指標對應的總建設規模。匯總計算法采用的下一層級造價指標宜采用數據統計法得出的各類工程造價指標。